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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律师捞钱的四大途径
Honey520055 | 2008-12-20 16:24:50    阅读:600   发布文章

黑心律师捞钱的四大途径

身为执业10年的律师,丛某对于法庭当然是再熟悉不过了。12月16日,丛某再次走进法庭,但这一次他是因侵占4万元代理费,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打官司需要好律师,但在法律和金钱面前,律师这个职业却面临着考验。目前,我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1万多家,职业律师10.2万多人。部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律师事务所“散、乱、差”,律师和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关系……2008年11月17日,在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指出,要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着重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案例

涉嫌行贿法官翟雪俊被吊销执照

为了得到更多的案源,律师翟雪俊竟想出了“将代理费的40%作为介绍费支付给法官”的办法,以从法官那里得到标的在30万元以上的案子。接到举报后,今年 10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以涉嫌向法官行贿,对翟雪俊作出吊销律师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12月19日,律协终身取消其会员资格。

全国最大律师贪污案谢志伟终审被判13年

今年11月,备受各界关注的全国最大律师贪污案有了最终结果,原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志伟被成都中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7年1月至去年2月期间,谢志伟将集团支付事务所的法律顾问费、代理费等转入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上,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目前,四川省司法厅已对谢志伟作出了终身禁止从事法律工作的处理。

“中原第一大律师”李奎生被判12年

2007年11月30日,曾经轰动全国的“中原第一大律师”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李奎生被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3年及2005年,李奎生在代理荥阳市原财政局局长薛五辰案及新郑市原公安局局长王全贵案件时,以“大包”的方式接案,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得他人财物共计32.8万元。

内幕

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律师来到本报,自曝目前律师行业中黑心律师的4大捞黑钱途径。

途径一:收费打白条

在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时,以各种理由推托,不出具正式的收费票据或只象征性地出具一张白条。这样做的最大好处莫过于,在拿钱的同时还可以逃税。

途径二:乱收费

在代理过程中,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或将分内之事“分外化”,得以向当事人额外收取这样或那样的费用,直接进入私囊。

途径三:包赢官司虚假承诺

某年,北京郊区一智障女孩被人强奸怀孕。此案开庭审理时,犯罪嫌疑人公然翻供,称系该女孩主动要与其发生关系。后来,那个女孩的家人居然也同嫌疑人“统一了口径”。最后,备感蹊跷的检察官重又调查取证,终于弄清这一切都是嫌疑人的代理律师一手导演的。事后,在法庭上,这位律师不得不承认,教导他人做伪证的目的,就是为了那笔高额的“胜诉代理费”。

途径四:只收钱不办事

在代理过程中,以胜诉为“诱惑”,巧立名目,以打点人情、疏通关系、联系媒体、收买证人等为由,向当事人收取钱财,或全部或部分将这笔钱据为已有。

根源

今年11月9日,在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和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坦言,代理不尽职、律师事务所之间恶性竞争、与司法人员拉关系、处理重大案件能力不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等5大问题,直接导致了律师的社会公信力下降。

据了解,目前在对律师投诉的案件中,有相当比例集中在投诉律师代理不尽职、拿钱不办事,个别律师个人私自收费、扩大收费项目甚至欺诈收费。究其原因,除个别律师个人素质低下外,还有两点:一是事务所管理混乱,二是律师与司法人员(法官)形成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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